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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2013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指定和确认报名品种配送关系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11-29    阅读次数:5784

各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请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本中心网站(www.gdmede.com.cn)完成报名品种的配送关系选定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定和确认时间:

 

  (一) 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报名品种选定和确定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二)其他报名的基本药物品种选定和确定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二、注意事项

 

  (一)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由药品生产企业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每个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不限;

 

  (二)所有通过审核的报名品种都必须按时指定配送关系,指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

 

  (三)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以便生产企业选择委托其他的配送企业。

 

  附件:指定和确认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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