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朗天医药网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媒体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媒体资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01-14    阅读次数:21500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我委确定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

        各地要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对纳入本目录的药品制定完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管。《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中的药品纳入本《目录》的,按照要求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本《目录》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1年后可不再监控,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1

奥美拉唑

2

人血白蛋白

3

头孢哌酮舒巴坦

4

依达拉奉

5

银杏叶提取物

6

泮托拉唑

7

复方氨基酸

8

地佐辛

9

倍他司汀

10

布地奈德

11

烟酰胺

12

头孢他啶

13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14

艾司奥美拉唑

15

吡拉西坦

16

左氧氟沙星

17

法莫替丁

18

奥拉西坦

19

雷贝拉唑

20

前列地尔

21

骨肽

22

罂粟碱

23

烟酸

24

乙酰谷酰胺

25

兰索拉唑

26

脑蛋白水解物

27

美罗培南

28

磷酸肌酸

29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

30

头孢噻肟







关于朗天|网站声明| 企业期刊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17 Langti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朗天医药 版权所有

分享到:
(鄂)-非经营性-2023-0042  鄂ICP备1700472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2220200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