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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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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16:0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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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已过大半,卫计委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性文件出台日期逼近,方案推迟面市的可能性不大。这段时间,《关于完善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紧锣密鼓,卫计委也在青岛召开内部座谈会。据了解,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方式将发生颠覆性变化,从公立医院招标目录限制到建立价格谈判机制、从引入价格杠杆改变药品价格管理到探索医保基准价定额支付方式,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令业界咋舌。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药品集中采购方式越来越向医院的主体地位倾斜,基药与非基药招标目录可能实现“合二为一”,但集中招标本质仍未变化,还是加速进口替代、保护国内大型药企。

  “两标合一”成最大亮点  

  征求意见稿最令人惊讶的内容是,卫计委要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国家处方集,根据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来遴选汇总医院临床用药需求制定目录”。

  限制招标目录的办法已在安徽招标中显现。该省新一轮的药品招标范围颠覆传统目录,仅限于该省遴选出的1118种公立医院基本药物。此前,该省卫生厅内部人士曾透露,限制招标目录的主要目的还是控制医疗费用。

  目前来看,卫计委似乎要将这一思路推广到全国,各省将严格把控招标目录,这也意味着,不是所有的非基药品种都会纳入招标范围,一些非常用品规或面临被踢出的危险。华北某药企高管表示:“‘两标合一’是一种趋势,限制招标目录其实是限制一些异型规格进入招标,有些企业就通过申报异型规格、新剂型等方式变相绕开招标限价。招标目录的限制重点是要突出基药与医保产品的核心地位。”

  卫计委还要求限制目录外的自费药物使用比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对急救药物、自费药品实行备案采购,采购金额不超过医院药品总额的5%。一些昂贵的肿瘤靶向药物等可能会在进入医院市场方面受到更大限制。

  外企人士认为,目录外品种因为无法招标,无法进入医院,即使有备案采购,也是极少量的产品,对新产品推广将极为不利。有本土药企人士认为:“招标目录的限制一方面提高了一些非医保产品的门槛,这些非医保产品大多为价格高、回扣高的外资产品;另一方面,一些小企业生产的小品种获得批文也很难进入(目录)。”

  一位接近卫计委的人士透露,安徽招标的改革成本较小,在维护药品集中采购、完善评审机制上,选择了相对保守的路径。如果是以完善现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为出发点,安徽模式的一些做法肯定会被拿来参考。  

  高价药实施谈判机制  

  征求意见稿还专门提到价格谈判机制,单独定价和原研药未来还将面对降价挑战。意见稿明确规定,对专利药品、独家品种、单独定价、进口合资药、抗肿瘤辅助药、抗生素、心脑血管病用药等价格偏高、难以竞价、销售额大的药品,由地方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供应商进行谈判,降低药品价格,允许个别品种试行在国家层面进行谈判。

  去年底,卫计委着手建立价格谈判机制,计划选取17个国家医改试点地区进行谈判,再从全国范围内降低这些药品的虚高价格。浙江、江苏等省份已经将高价抗肿瘤药物纳入谈判机制。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三明经验”将获鼓励。该经验采取院长负责制,在保证公立医院与药品利益完全分离,以及医保控费和政府考核的压力下,由各医院自行和企业二次议价,压低药价。多份关于三明医改的政策调研报告都提到,要给予三明更大的药品采购自主权,由医院自主采购。

  征求意见稿就要求各省探索其他采购方式,如由医院制定药品采购清单、合理确定交易总额,直接委托或联合委托药品供应商,按药品清单打包采购,或探索医保基准价定额支付等方式。

  目前来看,由于新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案还未出台,低价药招标正在进行,因此非基药招标进程也会被拖延。截至记者发稿,除吉林已完成基药与非基药招标、湖南完成资质审核工作外,安徽、江西等多省均处于暂停状态。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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