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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资质审核最后补充澄清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次数:25610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山西省2015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资质审核即将结束,为确保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的顺利进行,对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做最后补充澄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及产品信息未通过资质审核的,请企业查明原因,属于平台信息填写错误的,请在2016年5月4日18时之前由企业自行更正后提交重审。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补充材料的,请在2016年5月4日18时之前按有关程序提供补充澄清材料。提供相关澄清材料时要下载填写《补充澄清资料汇总表》(附件2),相关补充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递交递交至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逾期不递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6年5月4日18时将关闭资质审核补充澄清平台,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澄清,望周知。)


  特此通知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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