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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01-19    阅读次数:25943
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工作已进入尾声,审核中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证书过期(药监部门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请附件中所列药品生产企业尽快递交新的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地址:药品采购中心昆明路办公区


  联系电话:0991-3810644  3810742


  联系人:陈 蕾   曹 姗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药品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2: 《药品GMP证书过期的药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xls



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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