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采购文件》要求,低价药品议价参考价格为《实施方案》规定的十省区现行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共采集到北京、湖北、山东、浙江、江西、山西、江苏和广西八省数据。经省药品“三统一”联席会议审定,十省价格数据以目前已经采集到数据的省份为准,不再采集新的数据。现将数据对接结果进行平台公示,各相关企业登录平台查看对接结果。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15年9月10日至9月14日17时。
资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