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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区】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预公告及新增产品资料递交说明

文章来源: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28    阅读次数:7252

各药品供应商:

  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即将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参加。不接受经营企业(除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外)作为供应商参与本次集中采购。不欢迎2013年中选后交易期间撤标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项目。敬请各企业关注http://mlgz.emedchina.cn网上正式集中采购公告。

  一、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广州军区(含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海南五省)31家医疗机构及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二、集中采购范围:

  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不宜招标的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中药饮片、包装材质为pvc的大输液以外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属于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不列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

  四、新增产品资料递交:

  1、企业代表登录注册系统http://www.gdemed.cn/gzjq/14yp/gys/index.asp,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凭注册产生的供应商序号至我公司现场递交资料,暂不需付款,待正式集中采购公告发布后,可凭此供应商序号购买采购文件,无需重复注册。

  2、为使企业有充分时间准备参加此次项目,请将新增产品的资料(药品生产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一式两份)递交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资料。新增产品资料递交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13日截止。逾期不接收新增资料。

  3、递交的所有资料均需要加盖国产产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公章。

  注:1、未参加2013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新增产品。

  2、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包装材质、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不一致者,视为新增产品。

  五、关于本次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邮    编:510110

  业务联系人:黄先生020-22268911、胡小姐020-22268921

  网    址:http://mlgz.emedchina.cn

  http://gd.emedchina.cn

  传    真: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邮    箱:gdhhshujubu@163.com

 

  附件一: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增产品汇总表

  附件二: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此目录内的产品不列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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