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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药品经营(配送)企业与药品生产企业确认配送关系的通知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4-07-02    阅读次数:6682

各药品经营企业: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目录》已公布,药品生产企业网上选择药品经营 (配送)企业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我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药品经营 (配送)企业尽快登陆“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配送时间

  2014年7月1日22:00-7月31日19:00(北京时间)。

  二、确认配送操作要求

  (一)药品经营企业用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点击左侧非基本药物项下“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登陆。

  (二)登陆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维护经营企业”项下的“经营企业确认配送”“经营企业确认一级配送及转配送”,对每条药品信息进行仔细查看、确认。

  (三)在药品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期限内,如原先配送关系发生变化时,交易系统将逐条进行提示。

  三、注意事项

  药品经营企业要及时登录药品交易系统,关注药品生产企业调整(删除、修改)配送企业的提示信息。

  药品经营企业在确认配送关系的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联系。

  联 系 人:付丽红  杨静  刘毅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网    址:www.xjypcg.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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