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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公布限价结果和进行正式报价的通知

文章来源: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次数:5821

各投标企业:

  按照《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和安排,我省已完成投标药品的限价公示、质疑及质疑处理工作,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限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对投标产品正式报价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限价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药采发〔2013〕1号)及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决定,经限价公示、质疑处理,形成了2013年度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正式结果,现予以公布。请各投标企业凭用户名登录“药品招标系统”后,在左侧“系统菜单”列点击“消息管理”栏目,进入“信息公告”,点击《2013年度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限价结果公布》进行查看。也可点击左侧“系统菜单”列“审核信息确认”栏目,进入“产品审核确认”,查看“最小制剂限价”列,查看本企业的限价。

  二、报价工作相关事宜

  (一)报价时间

  1、网上报价时间。2014年3月21日,8:00-18:00。

  2、递交纸质报价。时间:2014年3月21日8:30-3月23日16:00。受理地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508号旺座国际商务广场A座10楼)。纸质报价阶段不接收任何传真、邮寄材料。

  3、报价解密安排,网站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431-89258200(业务)、89258700(信息)。

  (二)报价方式

  1、电子报价。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网址为:www.jlyycg.com.cn),点击左侧的“药品招标系统”,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报价系统。

  投标人报价及报价解密前应下载《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报价》(详见附件),并按“操作手册”的操作规程进行网上电子报价。报价密码一旦设定,不可重置、修改,因报价密码忘记导致报价解密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纸质报价。投标人可在报价确认后,自行从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打印出纸质报价表,加盖公章并密封,标明企业用户名和企业名称,并自愿在2014年3月23日前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受理。被授权人递交纸质报价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不予接受。

  纸质报价表必须与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据保持一致,在网上报价解密失败时,由投标人申请启动纸质报价解密。纸质报价是电子报价的纸质备用报价,原则上一律以电子报价为准。 

  (三)报价方法

  1、所有投标品种均采取一次报价的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予以确认。报价时需认真核定所报价格,确认无误后在“确认报价”功能模块中对价格进行最终确认,在确认报价前可以更改报价,一旦确认,不可再更改。

  2、投标产品属基本药物或吉林省增补品种的,视为同时参加基层和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报价时只报一个价格。

  3、所有投标产品都必须以该产品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投标人对每种投标药品只能有一个报价。所有投标品规均按所显示的单位进行报价,如显示的单位为片、粒、支,则以每片、每粒、每支进行报价,以此类推。

  4、同一竞价组的药品中同一厂家存在多个包装的(或带附加装置的),只允许按照系统公布的“限价代表品”的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如“限价代表品”中标,其它多包装产品自动中标。

  中标价格折算方式:限价代表品包装价格=最小制剂中标价格*限价代表品包装系数,多包装的价格再由“限价代表品包装价格”按差比价公式进行计算。

  5、带有附加装置的药品报价包含附加装置的价格。

  6、报价使用的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四)有关要求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价及解密、报价及解密失误或未递交纸质报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报价必须按照系统提供的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前务必仔细核对报价单位,因报价单位错误导致报价错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报价不得高于限价报价,高于限价或报价为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提示:高于限价报价的平台将无法进行提交)。

  4、报价不得高于我省上期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我省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急救急需及临床必需的血液制品、二类精神药品、政策性调整、大输液、中成药等药品除外。

  5、投标人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药品生产成本价报价,不得进行串通报价、恶意竞争。

  6、同厂家药品价格不得倒挂(如规格、包材、剂型等)。价格倒挂的,以低价药品为基础予以调整。不接受调整处理的,必须保留低价药品。

  7、各投标人务必慎重报价,所有品规报价一旦确认并中标,一律不接受废标申请。

  8、中标品种在采购周期内,对中标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它说明

  1、报价时,建议使用IE 6.0及以上浏览器,并使用联通的网络,提前做好网络调试等工作,确保报价及报价解密流畅。

  2、报价系统按规定时间自动开启和关闭,由于报价期间网站访问量较集中,容易造成网络拥堵和延迟,建议投标人合理安排报价时间,尽量避免在最后截止时间前集中进行报价。

  3、严禁恶意攻击报价系统,我省将邀请公安网监部门入驻报价现场,确保报价安全。

  4、报价结束后,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如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解密时间将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随时关注门户网站通知。

  5、报价后,我省将对1-2家投标产品进行人机对话议价谈判。议价产品将参考全国最近一期中标价格、我省上期中标价格、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零售药店价格,以及同一组药品的价格、同品规其他组药品的价格、同厂家不同规格的报价等价格制定“基准价”。基准价制定时,同组药品基准价原则上应一致或缩小差距。“基准价”作为议价参考价,不对外公布,议价产品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

   

  附件: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报价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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