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我省基本药物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的制定、报名产品审核、入市价和配送关系等工作已完成,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12月6日10:00开始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范围
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采购,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采购。
二、采购品种
2013年广东省基本药物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
三、价格确认方式
由医疗机构自行遴选品规和生产企业,在入市价之下由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议价,实行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四、医疗机构药品遴选要求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的通知》(粤卫办〔2012〕1号)的要求遴选本机构使用的药品。
五、使用期限
新的交易品种未到货之前,医疗机构可适当顺延原交易品种。
六、严格合同履约
医疗机构须与交易成交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如无质量问题等特殊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随意退货、中止或追加合同。
七、认真做好药款结算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药品交易的药款结算工作,保证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16-919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七楼
附件:议价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