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转发国家食品药监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 -朗天医药网

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招标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营销指南 >> 招标动态 >>

【安徽省】2012年转发国家食品药监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朗天医药    发布时间:2012-04-17    阅读次数:7191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曙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食药监电〔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同时,要对本辖区药用空心胶囊生产及使用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文不另发纸质件)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朗天|网站声明| 企业期刊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17 Langti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朗天医药 版权所有

分享到:
(鄂)-非经营性-2023-0042  鄂ICP备1700472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2220200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