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今年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30药企将整改-朗天医药网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营销指南 >> 媒体资讯

药监部门今年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30药企将整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7-03-01    阅读次数:17337    分享到:
    新华网厦门2月1日电(记者胡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日于此间召开的2007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吴浈透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研究、讨论《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对于第一、二类高风险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今年各省药监部门必须派驻监督员;对于生产第三类风险品种的企业,原则上也必须派驻监督员,但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有条件的省份也可逐步扩大到其他剂型的药品生产企业。

    吴浈强调说:“驻厂监督员是一项制度,不是指一个人。今年我们将坚决开展试行工作,不能动摇。”

    吴浈说,驻厂监督员制度是在当前药品安全性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的重大举措。



关于朗天|网站声明| 企业期刊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17 Langti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朗天医药 版权所有

分享到:
(鄂)-非经营性-2023-0042  鄂ICP备1700472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22202000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