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被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2011年度湖北省药品企业“诚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朗天药业自2004年成立以来,视质量为根本,视信誉为基石,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100%,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示范性药品生产企业。
朗天药业将以此为契机,发扬成绩,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为人民造好药,造放心药,服务人类健康事业。
图为:“诚信先进单位“奖牌
图为:颁奖仪式(左一为朗天药业常务副总余帮海)
图为:厂区花园“诚信先进单位”奖牌